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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日電)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新北市與台北市公車運價與票價差額自去年10月起不再分攤補貼,北市公車運價無協調新北的必要。

交通局表示,台北市公車運價及票價緩漲與新北市運價公司制服製做是否還在審議無關。

交通局表示,新北市公車運價及實施日分別由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自行審定,兩主管機關分屬不同體系,過去雙北兩市運價也有不同,並不須協調一致後始得公告實施。

交通局表示,過去雙北有公車補貼分攤問題,還因民國96年到99年間積欠北市分攤費用,目前已個案繳還新台幣8000多萬元,交通局已多次向台北市函知兩市運價與票價差額自104年10月起不再分攤補貼。

交通局科長蘇先知表示,台北市公車運價票價並無協調新北市後始得實施的必要,可各自負責公車路線的運價票價補貼,新北市公車路線共有254條,就算公車開進北市,運價仍由新北市主管,因此,北市公車票價調不調整,都與新北市無關。1050302A857F49F52104E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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